LNG储备调峰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一期)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LNG储备调峰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一期)土建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能【2014】3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博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博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垫江县澄溪镇。
2.2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筑面积约5800平方米。本次招标项目建安费用约1500万元。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备基础、管廊基础及厂房基础30日历天内完成,主体工程120日历天内完成)。
2.4招标范围:《LNG储备调峰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一期)土建工程施工图》所示范围中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修工程、室内外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设施安装、设备基础、管廊基础等相关工程内容,具体内容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10日起,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2号综合办公楼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www.cqjsxx.com)、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jjyzx.gov.cn)、垫江县人民政府网(www.dj.cq.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博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天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