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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标题:【政府采购】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印制采购(采购计划编号:15A4025)
  • 发布在:公告/公示
  • 发布时间:2015-11-13
  • 查看次数:1,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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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印制采购(采购计划编号:15A4025)采购邀请函

重庆雅昌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重庆天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的委托,对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印制采购(采购计划编号:15A4025)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特邀贵单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名称 招标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投标保证金 备注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印制采购 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副本 240万张 36.00 0.5 投标保证金具体缴纳方式见本篇第三条

二、采购时间、地点

(一)关于投标报名

投标报名统一采用在采购现场报名的报名方式,具体规定如下:

请投标人于公告发布之日(2015年10月19日)起至递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补遗等采购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内容,采购文件标书费在投标人递交采购文件时收取。

(二)文件售价为:300元/份(报名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后,投标文件方被接受。

(三)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同,只有按上述规定报名并交纳标书费后和足额投标保证金后,才具备投标资格。

(四)投标文件递交和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起始时间2015年10月27日9:30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7日10:00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或不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采购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五)采购开始时间:2015年10月27日北京时间10:00时。

(六)采购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采购室(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大厅指示牌)。

三、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一)缴纳保证金方式

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保证金实行两种缴纳方式,一是实行保证金定期、定额囤缴,二是分项目单次递交,采购投标人可自行选择缴纳方式。具体缴纳方式如下:

1、进行保证金囤缴的投标人,需以人民币:贰万圆(¥20,000)的保证金数额缴纳至以下账户,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保证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件。

户  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五江支行

账  号:9558853100000794119

注:投标人囤缴的保证金有效期为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不必再提交保证金(竞争性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00),分项目单次递交的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数额进行缴纳,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的账号上,同时在进账凭证上明确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印制采购(15A4025)的采购计划编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7日北京时间10:00。

分项目单次递交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五江支行

账  号:9558853100000846018

(1)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中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印制采购(15A4025)的采购计划编号;

(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3)各投标人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3、未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或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办理过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投标人,需提前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至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因故未提前到交易中心办理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投标人,采购前必须携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验)。“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http:// www.cqzb.com)下载;其他相关问题请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http:// www.cqzb.com)查询。

4、办理企业基本账户登记地址: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五楼大厅)。

5、保证金数额不超过采购预算的2%。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关于囤缴的保证金

囤缴的保证金有效期为12个月,在有效期内原则上不退还。待有效期满后,投标人可以向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申请将有效期延长,也可以办理退还手续。

2、分项目单次递交的保证金

2.1分项目单次递交的未成交投标人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出具退款书面通知,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2成交投标人的保证金,在成交投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出具退款书面通知,在成交投标人自行缴纳交易服务费后,由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3因故未到交易中心办理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而耽误了退还保证金时限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7703282

四、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

联系人:高群杰

电  话:(023)89070983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天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应付

电  话:(023)62801723  13647674927

传  真:(023)88733460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69号2栋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