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content
首页 >> 公告/公示 >> 【政府采购】7米玻璃钢海巡艇采购项目(编号:15A3574)

本文信息:

  • 本文标题:【政府采购】7米玻璃钢海巡艇采购项目(编号:15A3574)
  • 发布在:公告/公示
  • 发布时间:2015-11-13
  • 查看次数:4,082
  • 正文

7米玻璃钢海巡艇采购项目(编号:15A3574)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重庆天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重庆市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编号:15A3574),对7米玻璃钢海巡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分包号 分包名称 采购预算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备注
1 7米玻璃钢海巡艇 40 0.8  

本项目为交钥工程,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全部费用,标的最高限价中包括投标代理费、船舶设计费、船舶建造、税金、运输、安装、监造、验收、调试、检验、检查、保险、备品备件等费用,以及合同中明确的其他责任、义务。没有填入(或遗漏)单价及总价的项目,招标人认为此项目费用包含在工程报价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谈判资格

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船舶修造企业,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玻璃钢船舶生产企业生产能力证书二级及以上。

2、本次谈判不允许联合竞标、不允许转包。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15年8月24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谈判当天现场报名。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为:300元/分包(售后不退)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

(五)谈判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或四楼大厅指示牌)

(六)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15年8月28日北京时间14:00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8月28日北京时间14:30

(八)谈判开始时间:2015年8月28日北京时间14:30

五、保证金

(一)缴纳保证金方式

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保证金实行两种缴纳方式,一是实行保证金定期、定额囤缴,二是分项目单次递交,谈判供应商可自行选择缴纳方式。具体缴纳方式如下:

1、进行保证金囤缴的供应商,需以人民币:贰万圆(¥20,000)的保证金数额缴纳至以下账户,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保证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件。

户  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五江支行

账  号:9558853100000794119

注:供应商囤缴的保证金有效期为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不必再提交保证金(竞争性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2、分项目单次递交的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数额(¥8,000)进行缴纳,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的账号上,同时在进账凭证上明确“15A3574”的采购计划编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谈判当天上午9:00。

分项目单次递交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五江支行

账  号:9558853100001585912

(1)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15A3574”的采购计划编号;

(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3)各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3、未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或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办理过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供应商,需提前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至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因故未提前到交易中心办理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供应商,谈判前必须携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验)。“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http:// www.cqzb.com)下载;其他相关问题请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http:// www.cqzb.com)查询。

4、办理企业基本账户登记地址: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五楼大厅)。

5、保证金数额不超过采购预算的2%。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关于囤缴的保证金

囤缴的保证金有效期为12个月,在有效期内原则上不退还。待有效期满后,供应商可以向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申请将有效期延长,也可以办理退还手续。

2、分项目单次递交的保证金

2.1分项目单次递交的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出具退款书面通知,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出具退款书面通知,在成交供应商自行缴纳交易服务费后,由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3因故未到交易中心办理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而耽误了退还保证金时限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7769201

六、其它有关规定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分包的货物采购中同时参与谈判,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2、单个分包为单一货物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该分包的谈判,否则为无效谈判。

3、同一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否则为无效谈判。

4、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5、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6、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天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琳 吴应付

电  话:(023)62801723  13452997103

传  真:(023)88733460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69号法苑小区2号楼7-3

(二)采购人:重庆市港航管理局

联系人: 向先生

电  话:(023)89183580

传  真:(023)89183580

地  址: 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号